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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包小琴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法制教育讲话稿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1 21:09:39 浏览次数:

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包小琴,很高兴今天能来到美丽的淮安中学与同学们进行交流。就要放假了,同学们将迎来近两个月的暑假生活,是不是激动、很开心啊,说实话,好羡慕你们啊,有那么长时间的假期,可以好好休息一下,调节一下紧张的学习生活,但是,同牵裉煳依丛谡饫锬兀褪歉蠹姨嵋恍┳⒁馐孪睿猛悄芄欢裙桓鼋】悼炖值募倨冢踩猛窃黾右恍┓芍叮し牢シǚ缸铮� 
  我知道很多学生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认为自己不可能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是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审理的很多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都没有想过他们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有时是因为一时冲动,犯故意伤害罪或者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时因为义气用事,讲什么江湖义气,犯聚众斗殴罪;有时因为一时没有控制自己的贪念欲望,犯盗窃罪。这些都是在校园里发生过的真实案例,我今天就和大家说说发生在我们淮安市的真实故事,全部是由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因为涉及到保护未成年人,不会用真实的名字,大家会发现,原来这些违法犯罪的行为竟然就发生在我们同学的身边、就在我们校园里。 
  下面我就从具体案例谈谈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一)同学们千万不能携带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角尖刀等。携带管制刀具容易滋生寻机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产生恶性犯罪的原始起源。
  如我们中院审理的李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告人李某是我市一所中学的学生,平时就喜欢舞刀弄棒,身上经常带一把刀,自己说是为了防身用。一天晚自习,他找卷子发出的声音过大,而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后厮打在一起,被同学拉开后,二人又相约“出去谈谈“,由于话不投机,二人又厮打起来,小李拔出尖刀向被害人胸部刺了一刀。然而就是这一刀,刺中了被害人的心脏,被害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李某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我手上刚刚审理过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张龙、张跃四人案件)也是因为拿着匕首,如果没有携带匕首根本不会是这么严重的后果。同学们,你们当中是不是也有人喜欢刀具呢?是不是也有的同学将刀具带在身上为了所谓的“防身”呢?你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未成年人心理发育并不成熟,如果一时冲动酿成大错,那可就追悔莫及,遗恨终生。
  二、不能打架斗殴
  我们曾经审理过一起在校生聚众斗殴的案例,某中学初中三年级的一个学生,因为和同年级另外一个班的学生发生矛盾后打架,其中一个人落了下风,就对另一个讲:有种你等着,我要找人来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对方也不甘示弱:你找人,你以为我不会找啊!有种明天这个时候我们到河堆上,一决高下!后来,两个人分别找了5、6个人,其中有他们同年级的同学,也有社会上的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第二天,双方在约定的地点展开了群殴,其中还有人带了砍刀,最后造成二人重伤,几人轻伤。最终,这些参加斗殴的人全部构成聚众斗殴罪,最早发生矛盾的两个学生不仅自己受了伤,还因为是这次斗殴的纠集者,都被定为首要分子,而且是持械聚众斗殴,都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胡怀银、丁翔,赵梦晨聚众斗殴罪案例)所以,我们中学生在平时的交往当中,应当互相谦让、和睦相处,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出手打人,更不能纠集别人特别是社会上的人到学校来打架。否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三)不能以大欺小,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
  这是指有的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强迫他人提供财物。如果未成年人的这种行为不及时得到矫正,则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据我所知,有的高年级同学在学校里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从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书包、饭卡发展到向其他同学要钱,当同学的钱物不能满足需要的时候就发展为抢劫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是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其中数额巨大、致人重伤的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如果同学们中有人有这样的行为,我奉劝你们千万不能再干这样的事,这条高压线千万碰不得。
  (四)不要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中对未成年人影响较大的是游戏厅、网吧。在这些娱乐场所中,共同的特点是空气污浊、声音嘈杂、人员复杂,充斥着大量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容易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消极、负面的影响。网吧极容易引发犯罪,如我市曾经发生的甘某杀人案,罪犯甘某原是一名初中生,家境贫穷,他父母每日早出晚归挣钱供他上学,甘某也很争气,成绩在班上始终名列前茅。但甘某自从初二迷恋上网络游戏后,成绩直线下降,后来无钱上网就产生了偷同班同学家钱财的歹念。一天,他假装到该同学家玩,趁同学上厕所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扳手翘同学家的柜子。后被同学的母亲发现,甘某惊晃失措,跑到厨房随手抓起菜刀乱砍,竟然将该同学母亲砍成重伤,后其逃离现场。该同学的母亲后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甘某后在法庭上,面对同样伤心欲绝的同学和自己的父母,悔恨交加,要求法庭判其死刑来赎罪。最后,法庭以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2004年1月20日在我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个于晚上来到开⑶囊惶踅衔У穆飞希饭舜Φ墓炒幼孕谐瞪侠拢云湟欢偃蚪盘撸赖孟纸�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网吧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网络游戏会使人丧失积极向上的意志,始终沉迷于虚幻的世界不能自拔,也会导致青少年因无钱上网去偷、去抢。除此之外,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养成了未成年人不正确的消费习惯。(高中的一位同学的例子)所以,我在这里要奉劝同学们,不要去网吧和游戏厅,一旦玩网络游戏成瘾,往往就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最终自毁前程。
  (五)要克制贪念,杜绝顺手牵羊的小偷小摸行,这样的行为极容易引发盗窃罪,而盗窃罪在青少年中更是多发的犯罪类型
  07年4月10日淮安市区某中学初中三年级16岁女学生袁某因贪慕虚荣,平时注重穿戴名牌,但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便开始偷同学的钱财,起初数额不大,后来发展成偷自行车、电动车,甚至发展到社会上去偷,最终因盗窃数额巨大,被减轻判二年。还有的同学羡慕人家的高级手机,像什么苹果啊三星HTC啊,就想着占为己有,顺手牵羊,但同学们,你说这种事情能做吗?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数额超过1000元就构成犯罪,满2000元量刑起点6个月,每增加300元就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成雷盗窃案:我手上刚刚审理的一个盗窃案子,一个小孩还不满18周岁,辍学在假到人家家里偷了一部OPPO手机和90元前,后来当场被抓,手机还给人家,又在一家杂货店偷了398元,后来这不手机的鉴定价值653元,后来被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
  未成年在校学生,如果不将精力放在学习上,如过多关注自己吃穿,对物质的占有欲往往超过了家庭经济条件的承受力,一旦他们的物质追求在家庭或者其他正常渠道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冲破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想方设法开辟自己的所谓财源,来满足自己追求享受、爱慕虚荣的心理需要,这样就又诱发了他们的贪财动机。又因为少年认知能力,辨别是非能力较差,而内心的贪财动机又得不到及时调节和健康引导,就会恶性膨胀,造成心理畸形,最终导致犯罪。据袁某交待:开始她只想偷一次还债就不干了,可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尝到甜头,金钱的诱惑太大了,她抵挡不住,而且每次作案前都下决心,再干一次下次绝不再干,但一次又一次的收不住,同时每次作案前都有一种侥幸心理,也自认为自己手段高明,不会被人发现,就一次又一次的偷窃,开始偷人东西的时候还觉得紧张害怕,担心被人发现抓起来,但渐渐的这种正常的心理消失了,是非观念淡薄了,按其在法庭审理时交待,案发前段时间,一天偷不到东西心里就难受,手就痒,袁某就是这样因爱慕虚荣导致犯罪,法庭教育时她后悔莫及,痛哭流涕说我是拿青春赌了明天。
  (六)不要和社会不良人员交往
  有句古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那些社会上不良人员接触过多就容易染上贪图享乐、意气用事、不计后果的不良习性,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女生也要注意,有些女同学喜欢跟着一些社会上的小青年一起,他们约着一起去吃饭、跳舞唱歌,觉得他们花钱大方,舍得在你身上花钱。”我想说的是,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那些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都是因为和社会不良人员扯上关系,所以变大,便严重。
  最后祝同学们有个愉快而又充实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