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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中学“六五”普法学习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2 21:52:46 浏览次数:

  一、组织机构设置。
  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聘任区法院副院长夏奕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及班主任组成。
  二、学习内容。
  “六五”普法期间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为学习内容,重点是学习宣传《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能力。
  三、学习时间及学习形式。
  普法学习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全体教师会议,在以自学、讲座为主,定期邀请综治委、司法、公安、税务、工商等有关专家集中听法制讲座的形式学习。
  四、学习交流。
  集中学习时提前确定所讨论专题,并根据专家的议题安排好发言讨论,普法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每年度至少撰写一篇理论学习心得、体会的文章,交到学校普法办公室;并做好学习笔记,年末交到普法办公室。
  五、建立考勤制度。学习期间有事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六、学习考核。每学期组织师生对普法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七、学校的后勤必须保障师生的学习读本和学习笔记提供,筹措普法经费,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江苏省淮安中学普法领导小组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