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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中小学放假时间已定 小学、初中7月1日 高中13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3 21:33:39 浏览次数:

  日前,淮安市楚州区教育局发文通知,全区初中、小学于7月1日起放暑假,9月1日开学。高中7月13日放假,9月1日开学。
  通知要求,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有序、高效地做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学年工作总结,并科学制定假期工作和活动计划。要建立正常的假期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假期中学校财产安全。放假前,各单位须将假期值班表、学年度工作总结以及下学年度工作计划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要把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与支持北京奥运会和抗震救灾有机结合。要切实做好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普遍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要紧密配合社区和家长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暑假安全工作,严防溺水、交通、触电、食物中毒等事故和各类传染病的发生。要加强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学生假期中进入游戏机室、录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要充分利用各种社区资源,从方便学生家长、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发,认真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要积极引导学生适当参加家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目的地开展社会调查活动。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过一个健康文明的、愉快的暑假。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
  通知还要求,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假期活动时,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外出活动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要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在活动中因组织不力和玩忽职守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各乡镇(学校)要利用假期切实做好校舍维修、校产清理和环境整理工作,特别要重视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和新校舍的建设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时师生在没有任何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开班上课。
  区教育局还规定,各单位不得利用暑假时间对学生进行补课,把假期真正还给教师和学生。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新形势下教育部关于“减负”工作的五项要求和省教育厅的“五不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禁任何学校利用假期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严禁假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毕业班可按省教育厅规定补习),安排暑假作业要适量,时间控制在每天小学中、高年级1小时,初中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对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学校要教育与引导学生及其家长慎重选择,谨慎参加。有序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暑假中小学招生工作,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认真过细地实施本地招生办法,要向社会做好宣传和引导,努力减缓招生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规定,不得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否则,将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课程改革工作,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根据教学需要,配齐配足教师,各单位要根据区教育局安排的一系列教师培训活动,确保参训人员及时到位。各单位也要充分利用暑期着重抓好乡(校)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帮助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掌握新课标、吃透新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