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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05 15:20:24 浏览次数: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以利于各高校根据本校体育专业的培养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新生,更好地培养合格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体育人才。因此考试科目设置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选录人才的共性,考试内容难易程度适中,并能利于成绩评定。
  二、考察要求
  体育专业考试要求以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相关教材为依据,着重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运动技能综合运用能力。
  三、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
  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坐位体前屈、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坐位体前屈分值为5分,其余三项每项分值为25分。
  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等八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八个项目中自主选考一项;分值为20分。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铅球、三级跳远、跳高、跳远、标枪、铁饼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身体素质必考科目
  1.坐位体前屈:考生坐在平坦的垫物上,两腿伸直,脚跟并拢,脚尖分开约10~15cm,脚掌蹬顶住测量计的垂直平板上,然后两手并拢,两臂和手伸直,逐渐使上体前屈,直到两手臂和两手指不能继续平行在标尺上方前伸为止,手指需在最大前伸位置处保持3~5秒钟,此时将标尺上的滑标从身体远端处移向手指并触及指尖,记录标尺上的读数。每人可测两次,以较好一次成绩为该科目考试成绩。
  2.100米跑:起跑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中全能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3.立定三级跳远:按动作规范每人试跳3次,每次均测量成绩,以3次试跳最好成绩为该科目考试成绩。
  4.800米跑:起跑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中全能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
  1、田径:按1998年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项目有关规定执行(评分标准除外)。
  男生: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00米,栏距9.14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
  女生: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
  2、篮球
  测助跑摸高、投篮和综合练习三项。
  3.排球
  测助跑摸高、传垫球、发球和扣球四项。
  4.足球
  非守门员测1分钟颠球、长传球踢准和运球绕杆射门三项。
  守门员测移步、踢远和扑接球三项。
  5.乒乓球
  测击上旋球、击下旋球和发球三项。
  6.武术
  测试内容共分二组,测试时可由考生抽签选考其中一组,也可由考点院校统一指定其中一组。

  7.体操
  测试内容男女生各分二组,测试时可由考生抽签选考其中一组,也可由考点院校统一指定其中一组。

  8.健美操
  测纵劈叉、俯卧撑、跳绳、直角支撑、自由倒地、屈体分腿跳和操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