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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高考政策出台 保送生及自主招生时间表确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1 09:42:07 浏览次数:

     昨天,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明后两天,2008年高考报名。相关政策与往年相比,本届高招做了哪些调整?艺术类、体育类和特殊类型的招生,从时间到招生办法上出现哪些变化?就此,省考试院均作了详细说明。

  保送生及自主招生时间表确定

  保送生招生日程:(1)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2)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3)2008年5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4)5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自主招生日程:根据2007年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59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共10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1)2008年1月1日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2)4月10日前,院校将入选考生信息和志愿表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于4月15日前报教育部学生司公示。(3)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且已先期填报《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志愿的检索。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本科志愿最低要求,即选修科目均须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