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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中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晨检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02 09:58:22 浏览次数:

  
  近期甲型H1N1病呈频发趋势,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甲型H1N1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工作人员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学生每天上午8:00前以班级为单位谐考欤砂嘀魅胃涸鸺觳楸景嘌銮诩敖】登榭觯桓鞑棵鸥涸鹑嗣刻於员静棵殴ぷ魅嗽苯谐考臁C咳�8:30之前以部委会为单位将记录表和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处祝庆成老师处,晨检未发现异常情况的,也需及时上报。
  三、晨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发烧(体温超过37.5℃)、头痛、咳嗽或身体异常有可疑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学校医务室,将患者(要戴上口罩)送至隔离室,并及时通知家长将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
  四、晨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发热、头痛、咳嗽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2天。班主任要对发热、咳嗽的学生情况进行追踪,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预防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2小时内上报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再由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报告区教育局及卫生行政部门。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预防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
                                        200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