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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我校学生会严正呼吁!

作者:刘春明 发布时间:2020-10-01 08:01:51 浏览次数:
        现实生活中,因骑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严重超速、为躲避交警检查引起伤亡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的数据,2019年,江苏境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中,69%的人员死于颅脑受损。
  淮安市政府于今年8月25日发布了《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高一年级学生会在陈华亮、王仪两位老师的指导下,国庆节第一天,居家拍摄佩戴安全头盔照片,呼吁广大青少年戴头盔遵规守法,过一个安全的国庆假期。

 

 
 

 
 

 
 

 
  淮安中学学生会提醒广大市民:无盔不骑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