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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中学代课、命题、辅导等“八不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08 15:51:12 浏览次数:
  1、不准提前上课:
  2、不准在上课时间随便离开课堂:
  3、不准拖堂;
  4、不准利用早读课、  自修课讲授新课;
  5、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6,不准随意占用学生的课余活动时间;
  7、不准私自订购或规定学生购买学习参考资料;
  8、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以上八个“不准”,务请严格遵照执行。